中新網衢州5月17日電(張斌 傅飛揚 鄭劍敏 陳文)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柯城11·8盜掘古墓葬案”。12名“盜墓賊”因犯盜掘古墓葬罪被判處四年十個月至十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據了解,被盜古墓是位于當地九華鄉下坦村的滎陽侯夫人墓。該古墓是衢州域內罕見的元朝貴族墓,同時也是浙江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古墓內安葬的是元朝滎陽侯鄭用和的母親方氏,墓道上有石人、石羊、石馬等文物。
2020年11月8日23時許,該古墓守墓人鄭榮良向當地城西派出所報警稱有人盜墓。了解情況后,柯城公安分局刑事偵查中心、城西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案發現場,發現了盜墓者挖掘的洞穴。
“案發當晚,我在古墓周圍日常巡查時發現一男子形跡可疑,剛想上前詢問時他撒腿就跑,之后我就發現古墓圍墻東側有一個大洞?!编崢s良說,他用手電筒往洞里照,突然有兩名男子從里面鉆了出來,把他推開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