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共同推進電動自行車規范化管理,6月15日,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交警部門開展了聯合執法,對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門店進行了執法檢查,當天市場監管部門對2家涉嫌非法改裝、解碼提速等質量違法的門店進行立案調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現場檢查:車輛踏板下“暗藏”托架
在番禺區平康路上,有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執法人員對門店進行了突擊檢查。在第一家銷售門店,執法人員仔細檢查后發現,2臺電動自行車踏板下方位置特別厚,讓店員打開后發現里面有一個托架。但按照合格證上的標注,電池托架并不在踏板位置。交警執法人員檢查也發現,門店存在未按規定擺放帶牌銷售車輛行為,有5臺帶牌電動自行車未擺放在店內銷售,執法人員暫停了門店帶牌銷售授權。
在第二家銷售門店,執法人員抽取了1臺電動自行車進行車速限制快速篩查,結果發現空載輪胎轉速達到800多轉/分鐘,而其他車輛轉速僅300多轉/分鐘,門店涉嫌對車輛進行了解碼提速。此外,門店還存在未按規定擺放帶牌銷售車輛行為,被交警部門暫停了帶牌銷售授權。
“剛才檢查發現,2臺電動自行車涉嫌加裝外設蓄電池托架,1臺電動自行車涉嫌解碼提速,我們將把這些車輛送到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進行進一步處理。”執法人員說道。檢測機構專家指出,根據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不得有外設蓄電池托架,否則蓄電池防篡改項目判定為不合格。
在第三家銷售門店,交警執法人員發現門店未按規定擺放帶牌車輛及私自拆除車牌,也暫停了門店帶牌銷售授權。
市場監管與交警部門建立信息通報和執法聯動機制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產品質量處有關負責人介紹,5月15日起組織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生產銷售經國家、省內外監督抽查發現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是否生產銷售無廠名廠址、無產品執行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電池,是否生產銷售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是否銷售電動自行車未配備電池或者配備與合格證不一致的電池等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嚴重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從嚴從快從重依法予以查處,形成有力震懾。
開展大排查大整治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出動執法人員22620人次,檢查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14014家次,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40份,立案140宗,查獲涉嫌質量違法電動自行車185臺。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交警部門建立了信息通報和執法聯動機制,加強案件線索信息雙向通報,每月對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門店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實施聯合懲戒,持續保持嚴查嚴打的監管高壓態勢。今年以來已經開展聯合執法檢查7次,檢查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33家,市場監管部門查處質量違法9宗,查獲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66臺。
“我們再次敦促全市電動自行車經營者,務必守法經營,切實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把產品質量關,不生產、銷售未取得3C認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生產、銷售拼裝、非法加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述負責人同時呼吁,廣大消費者要通過合法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購買時要重點檢查所購電動自行車實物與合格證上明示的產品外觀是否一致,查看整車編碼、電動機編碼、以及蓄電池的型號、種類和制造商等信息是否與合格證一致。同時,要依法依規使用電動自行車,注意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不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加裝、改裝。廣大市民可通過12345、12315等熱線舉報、投訴電動自行車質量違法行為。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何穎思 通訊員 穗市監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廖雪明
上一篇:CCTV直播有變!國足對陣緬甸,揚科維奇比李鐵強嗎,范志毅神預言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