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市發布公告,公開招聘3101名事業編制教師,目前,報名已經開始。
招聘公告:沈陽公開招聘3101名事業編制教師
1.此次招聘提供多少崗位?每個崗位報名情況是否實時可查?
(相關資料圖)
答: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崗位2094個,計劃招聘事業編制教師3101名。報名期間,報考學校、報考崗位、計劃招考人數、報名人數等報名情況在市考試院官網公示,每半天更新1次,(最后一次公布時間為13日中午)應聘人員可隨時查看。我們提醒應聘人員,選定崗位后,應及早報名,避免到報名臨近結束時產生網絡擁堵,造成無法報名的情況。
2.應聘人員如何確定專業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如何查詢專業目錄?
答: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如果被告知專業不符合報考條件,可電話咨詢招聘學校所在區縣(市)教育部門或市直屬學校,聯系方式在招聘公告可查。專業目錄可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官方網站查詢。
3.專業設置要求“相關專業”的,相似相近專業能否報考?
答:“相關專業”的范圍相對“單一專業”更加寬泛,按照“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請應聘人員電話咨詢招聘學校所在區縣(市)教育部門。
4.能否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報考?
答:輔修的第二學位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以應聘。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畢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可以應聘。招聘崗位同時有學歷、學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專業應相一致,否則不符合招聘條件。
5.“工作經歷”如何計算起始時間?界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作經歷”是否可以累加計算?
答:《2023年沈陽市公開招聘教師總公告》明確:“應聘人員的工作經歷計算日期和其他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8日(含)”。優先查看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其次查閱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工作經歷證明(包括主要負責人在內的兩名工作人員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及所獲取的勞動報酬銀行流水明細表等材料相互佐證。工作經歷可以累加計算。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6.“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由誰出具?用印單位指哪里?
答:“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由應聘人員現在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用印單位是指出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并加蓋公章的單位。
7.在編教師是否可以報考?在編教師入職后如何確定專技等級?
答:沈陽市真誠歡迎全國各地優秀人才,但不建議現已在編教師報考。基于教育資源均衡和教師隊伍穩定及公平公正原則,已經在《2023年沈陽市公開招聘教師總公告》中明確:沈陽市教育系統在編教師不得報考。外市在編教師報考者,需在現場資格審查環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同時加蓋原工作單位、同級教育部門、同級人社部門公章;或者提供與原工作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不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應聘資格。
溫馨提醒廣大報考人員,通過公開招聘新進入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受招聘單位職數限制,有可能“從零開始”,影響個人成長和相關待遇。
8.職業院校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9.“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入職后須在本單位服務5年以上。”是指所有崗位都需要服務5年以上還是有特殊要求的需服務5年以上?
答:“須在本單位服務5年以上”的要求是指《2023年沈陽市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信息表》中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其他崗位均不作要求。
10.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答:(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畢業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2)2023年畢業,并于報名開始第一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且就讀期間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非普通高校畢業生。
(3)2023年畢業,并于報名開始第一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且就讀期間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11.擇業期內(2021年、2022年畢業)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如何認定?
答: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此類應聘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環節需要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沒有社保繳費記錄”證明材料;且檔案中沒有與任何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材料,并實行承諾制,提交《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承諾書》。以個人名義在社區繳納社會保險的除外。
12.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已經參加工作的,是否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答:應屆畢業生包括“畢業年度的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認定標準已在前文解答),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屬于“畢業年度的畢業生”,對是否參加工作不作要求,可以報考僅限應屆畢業生報名的崗位。
13.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應聘人員是否需要在“資格審查”環節提供無社保繳費證明?
答:“畢業年度的畢業生”報考僅限應屆畢業生報名崗位的,在資格審查環節不需要提供無社保繳費證明;“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報考僅限應屆畢業生報名崗位的,在資格審查環節需要提供無社保繳費證明;“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個人出資繳納社保的,可以報考僅限應屆畢業生報名的崗位。
14.特崗教師服務期內是否可以報名?
答:按照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政策規定,省內其他城市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名。
15.已通過了筆試和面試并取得了《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還未進行教師資格認定,是否可以報考?
答:持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應聘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本次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時在“教師資格證號碼”欄填寫證明編號或證書編號即可)。師范生身份人員,學校尚未發放《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需提交學校(院系)開具的相關證明。在報名時,上傳至“教師資格證”條目中。
來源: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