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關于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及靈活人員繳費標準調整的通知
廣大參保單位、參保個人:
按照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印發的《關于公布2022年度社會保險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及繳費基數標準的通知》(吉人社聯〔2023〕76號)有關精神,自2023年8月1日起,長春統籌區內參保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以“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9864元”的標準執行。
上年度全省全口徑月社會平均工資調整為6655.33元/月,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19965.99元/月,下限調整為3993.20元/月。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單建模式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332.77元(不含100元大額保險費);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統賬結合模式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598.98元(不含100元大額保險費)。
望周知。
長春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網易新聞吉林省運營中心
編輯: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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